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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管理办法
时间: 2008-09-16 00:00      点击:

  为加强实验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的使用及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我院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化学危险品的类别:氧化剂、易爆物品、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二、化学危险品管理的关键是:防火种、防受热、防性能相抵触的危险品混放、防雷击、防偷盗破坏。

    三、化学危险品应定专人采购:并根据需要,适量采购,减少仓储。采购人员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危险品准购证。采购危险品一般需经实训中心领导批准,采购多硝基化合物、放射性源需报学院批准。购置放射源及放射性器材的部门必须有市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许可证和合格证。

    四、危险品仓库管理与消防

    (一)危险品仓库的基本要求

    1.一般危险品仓库是一层建筑物,离其它建筑物在15米以上。爆炸物品仓库与周围建筑物、重要道路和桥梁等必须保持足够的距离,周围应筑有标准土堤。屋顶采用不导热的耐火材料,双层屋顶,屋面装有冷却水喷淋管,墙壁加厚并有隔热层,不开窗,采用间接通风洞。屋檐加长,防止阳光射入库内。每间库房、工作室均应独立,并安装单独进出的外开安全门。仓库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去湿、防潮、隔热功能,可随时调节温湿度;室内阴凉、干燥;仓库周围应有2米以上高度的围墙、围墙大门应有加固装置。仓库应有独立的避雷装置、报警装置和防盗设施。库房内一般不装电灯,必要时应装防爆灯。

    2.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去湿机、石灰桶、冰箱、湿度计、防辐射屏蔽装置、铅围裙、机械手、防毒面具、灭火器材、急救和消毒设备与用品、工具、电话等。

    3.有专门的药品分装发放室。

   (二)储存与养护的基本原则:

    1.危险品应根据其不同类别、不同性质分库储存。储存时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应留有四距(顶距、墙距、柱距、堆距),数量大的可排放在专用物品架上。

    2.在同类物品中,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隔离存储。

    3.危险性大、易爆品、易自燃品应分别单独存储。

    4.同类物品中,消防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库或同库分区存储。

    5.同类物品中,危险程度不同的宜分库存储。

    6.易爆、剧毒物品均应专库专橱存储,双门、双锁、双人双帐管理,双人领用。

    7.兼有多种性质的物品按其主要性质储存,有条件的可兼顾到其它性质,采用适当存储方法。

    8.遇木材着火物品不能直接放在木制物品架上。

    9.危险品应存储在远离火源、热源、电源的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10.一般危险品仓库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8℃。当室温高于30℃时应采用通风降温法或遮光降温法,屋顶淋水降温法(必要时在闪点特别低的危险品库房内可放冰块或冰盐水)降温,有条件的可将闪点特别低的危险品存储在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险品不宜放在冰箱中,以防发生火灾。

    11.危险品仓库的湿度一般是氧化剂、遇水易燃品、易潮解品应保持小于80%的相对湿度下;易风化品储于大于80%的相对湿度;其它物品存于80%的相对湿度下。当湿度高于或低于规定时应进行调节,最简易的调节方法是通风法。室内湿度高于室外时也可用去湿机调节。

    (三)存储与管理要点:

    1.易爆品:宜单独存储,量少时可与一般毒害品同库分区存储,与火(热、电)源隔离;防雨(水)、曝晒、撞击、磨擦、震动等,勿使用铁制工具,库房阴凉、通风、干燥。多硝基化合物加35—75%的蒸馏水作稳定剂,冬天要保暖,迭氮钠要防潮。

    2.氧化剂:宜单独存储,禁与易燃品,还原剂、易爆品、酸混储;与火(热、电)源隔离;防撞、防震;储于小于80%相对湿度的阴凉、通风、干燥库内,要防潮。NaNO2、KNO2、NH4NO3、过氧化物隔离存储。有机过氧化物要单独存储,冬天要保暖。

    3.遇水易燃品:宜单独存储,禁与酸、氧化剂、易爆品混储,禁与水接触;储于阴凉、通风、干燥、遮光库内;相对湿度小于80%,要防潮。保险粉与钠、钾、钠汞齐等隔离储存。钾、钠存于煤油或蜡中。铯、铷、锂放熔封管中或固体蜡中、再存于铁听中。其它可存于密封柜或塑料袋中。

    4.易燃液体:宜单独储存,与易爆品、氧化剂、酸隔离存放。闪点<28 ℃的应储于地下室。防晒并与火(热、电)源隔离,夏季要降温。凝固点低的冬天要防冻。禁用铁工具开箱和穿铁钉鞋入库。应用铜制工具。一级易燃品和二级易燃品宜分库储存。

    5.易燃固体物品:宜与氧化剂、酸、易爆品隔离储存,与火(热、电)源相隔离,防止日光直射。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铝粉、镁粉、五硫化磷应防水。

    6.自燃品:宜分别单独储存在与火(电、热)源隔离的阴凉、通风、散热的库房内。禁与酸、氧化剂接触。开包装应用铜制工具,防止撞击、磨擦、倾倒。黄磷应存于水中。三乙基铝等金属有机化合物应密封在非铁制的金属容器内。

    7.毒害品:与易爆品、氧化剂、易燃品、酸隔离储存。剧毒品应专柜或专库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遮光处。

    8.腐蚀性物品:与易爆品、氧化剂、易燃品、自燃品、隔离储存。无机物与有机物、酸和碱分开储存。卤化磷与氯化铬酰隔离存放。冰乙酸、溴水、甲醛等在冬天应保暖。库内应阴凉、通风、干燥,室温小于5℃。

    9.放射性物品:

    (1)X射线机等放射性器材应存放在用铅板或铅玻璃防护的专库或专柜中。

    (2)同位素源(含废源)、放射性试剂等物质应贮存在密封的铅罐中,并在铅罐外用铅砖围住,库房内射线年剂量应小于0.05伦琴。库房应阴凉、通风、干燥,防止光照射,并与火(热、电)源隔离。

    10.压缩气体和液化气:

    (1)各种气瓶应分类储存在远离火源、热源、电源的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内,不准相互混储或与其它物品混储,严禁与油脂或油污物混储。

    (2)各类气瓶应按规定颜色油漆,统一编号,注明气体名称,专瓶专用,不得错充气体。

    (3)气瓶应戴好安全帽,直立固定在专用支架上,不准平放,防止震动、撞击。

    (4)乙炔气、氢气、丙烷、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的气瓶不准存放在实验室,应从专用库内妥善安装专用管道通到实验室内。室外管道应加强度大的套管埋在地下,室内管道应装在合适的安全位置,并加装安全阀和采取防护措施。

   (5)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并规定储存期限,过期应作处理。

   (6)库房应由专人管理。

    11.有部分危险品还兼有其它性质,如遇热、遇光易变质,也有的易冻结、风化、潮解。在储存养护时,对遇热易变质物品应根据不同要求调节室温;对遇光易变质物品要采取遮光;易冻结物品在冬天应置于暖库或地下室,也可在容器外用草套、木屑、稻糠塞紧保暖;易风化物品应密封、遮光,相对湿度应>80%;易潮解物品中易氧化、吸水性大的应放在有干燥剂的塑料袋中或密封在有干燥剂的铁桶中、也可封在安瓿瓶中,对吸水性小的物品可用蜡封口,存放在<35 ℃,相对湿度<80%的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

    12.平时要经常检查室内温湿度,有无不同性质的物品混放、容器破损、物品渗漏、标签损坏或脱落、房屋有无漏雨或渗水,稳定剂有无挥发后使危险品露出稳定剂液面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四)库房卫生

    1.库房要保持整洁、减少尘埃污染物品,同时也减少尘埃吸水而增加室内湿度。

    2.储存易潮解物,遇水易燃物的库房内不得用水或湿拖把拖地。

    (五)仓库安全与消防

    除上述规定的安全储存和养护外,还需注意采取其它安全、消防措施。

    1.危险品库严禁烟火,故还应在仓库门口悬挂公安部门规定的“严禁烟火”标志,制定和张贴安全管理制度。

    2.危险品仓库应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库。

    3.管理人员不得带铁具和穿带铁钉的鞋入库,不准在库内分装、敲击粉碎易爆、燃品。

    4.取用放射性物品应用铅围裙、防毒面具、铅手套防护或用机械手夹取。

    5.消防器材配备要适用、足量、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随时可用。 管理人员对各种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的保管和使用方法要达到熟练的程度。

    6.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根据危险品的化学性质选择适用的灭火器材。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1)易爆品禁用泥沙压盖。可用雾状水,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剂灭火。灭火时应戴防毒面具。

    (2)过氧化物只能用干砂、干土、干粉灭火剂灭火。液体有机氧化物不可用水灭火。其它氧化剂可用雾状水、砂土、干粉等其它灭火剂灭火。

    (3)遇水易燃物只能用干砂土、干粉灭火。

    (4)易燃液体可用二氧化碳、干砂土、1211、干粉灭火后再用氟蛋白泡沫灭火剂灭火。醇、 酯、醚、醛、酮类用金属皂化型抗溶性泡沫灭火剂灭火效果好。扑灭苯、甲苯、乙腈、丙烯腈之火应戴防毒面具。

    (5)铝粉、镁粉、五硫化磷起火可用干砂土扑灭。其它易燃固体可用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泡沫灭火剂灭火。灭火时应戴防毒面具,人站在上风头。

    (6)黄磷起火可用水、砂土、湿麻袋灭火。三乙基铝等禁用水灭火,可用干砂土、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7)一般毒害品可用水、砂土、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剂灭火。氰化物、锑粉、铍粉、铊不可用水和泡沫灭火剂灭火。灭火时应戴防毒面具。

    (8)腐蚀性物品起火可用干砂土、二氧化碳灭火。有机酸、碱类、K2S、Na2S、Br2、I2、Hcl、HF、H3PO4、HclO4、苯酚可用雾状水灭火。其它不可用水灭火。

    (9)放射性物品可用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干粉灭火。发现火情应立即转移物品。身穿防护服和面具。

    (10)压缩气体和液化气起火可用干粉、1211灭火剂灭火。

    六、危险品领用制度

    1.各实验室领用价格昂贵、剧毒、易爆、放射性物品,应以实际使用最小量为限,必须写明用途,先经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交系(部)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先批后发。

    2.剧毒品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编号,并发随瓶记录,毛净重均记在帐上,要认真坚持双领双用制度。使用过程中,由领用人负责保管;每次用毕,剩余的稀溶液交主管实验的教师加锁保管或退还危险品仓库,非稀释物应退还危险品仓库,不得随意放置。

    3.使用毒品或实验中会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同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4.实验完毕后,剩余的剧毒品、易爆品、放射性物品必须退回危险品仓库保管,严禁散失在外。使用人员实验完后应及时洗手。

    5.领用易燃溶剂一般不宜过多,以1—2次使用量为限,尽量减少实验室的存放量,防止事故的发生。

    6.领到实验室的危险品应按危险仓库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性质分类保管。领用的危险品应存放在物品橱内,不准放在窗口,避免光直射,引起物品变质、受热后发生反应或阳光聚焦引燃等。

    7.往容器内灌装较大量易燃、可燃液体时要有防静电措施。

    8.存放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和货柜应耐腐蚀,容器应密封,要远离大型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实验中使用后应立即盖好容器,使用时应穿工作服,一旦溅在身上和眼中应尽快用水冲,并去医治。

    9.需用乙炔气、氢气、丙烷、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应报请专管人员打开仓库内的气瓶阀门和减压阀。用后必须关闭所有气阀,确保安全。领用其它气瓶,必须将气瓶安在实验室的安全处,离火源、电源、热源、易燃物、油污物等有足够的距离,防止日光照射,戴好安全帽,直立固定在专用架上,并可采取其它确保安全的措施。使用时应安装减压阀,检查管道是否泄漏,用毕必须关好阀门,进行安全检查。对氯气、光气等腐蚀性、毒害性气体应确定专管人员,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进行防范,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泄漏情况和气瓶被腐蚀性情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使用人员必须先熟悉气瓶使用操作规程,开启气阀时,人不准面对导气管,以免意外伤人。气瓶内的气体不准用完,应留有15—20%的余气,保持气瓶内剩余气压不少于5kg/cm2。

    10.领用放射源和放射性器材者除办理批准手续外,本人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发的上岗证,无上岗证者,管理人员应予拒发。

    11.实验时应尽量减少放射物的使用量,实验操作力求迅速,利用夹具或机械手操作,并穿戴好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剂量大时应用防护屏、防护胸带、铅玻璃眼镜等保护。

    12.放射性器材产生故障时,须由专业人员修理,禁止工作人员及无关人员拆卸放射源。

    13.当放射源及放射性器材丢失时,应迅速找回,并及时上报上级,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应予适当处理。

    14.管理人员对放射性源和放射性器材的领用情况必须每次作详细的登记和源的耗量记录,经常核对数量和检查保管情况;对每只废源也要贴标签,注明名称、数量等,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随意处理,并保存其有关记录。

    15.实验人员不准将食物、饮料带进实验室。与实验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实验室。

    七、废危险品的处理

    废危险品中部分可以通过蒸馏、分离、提纯等办法处理后回收利用,但也有无法利用或回收利用价值不大的,必须作销毁处理。销毁方法以下:

    1.废易爆物的销毁办法:

    (1)卤氮化合物可用氨使之碱化;

    (2)叠氮化合物及雷酸盐使之酸化;

    (3)偶氮化合物可与水共沸;

    (4)乙炔化合物与硫化铵反应使之分解;

    (5)过氧化物可使之还原;

    (6)能溶于水的易爆化合物可溶于水使之失去爆炸能力。

    2.氧化剂可使之还原。

    3.废酸、碱可中和后倒入废液池。

    4.剧毒品中大部分可用强氧化剂,如高锰酸钾等或硫代硫酸钠、其它解毒剂使之毒性降低,然后装入瓶子深埋于地下。

    5.钾、钠之渣可选适当的地方与水反应,然后倒入废液池。

    6.废放射性源必须经系(部)领导同意,由学院报请卫生防疫部门统一处理。

    7.实验室内被放射物质污染的物品及废水应按规范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到下水道和河流中。

    8.实验室有机溶剂等有机物和可燃的实验污染物(如废滤纸等)可用焚烧炉烧毁,无机物废水应按采取合适的方法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才能排放。

    9.化学实验废气须采用通风、排风装置向高空排放,有条件的应先处理后排放。

    八、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1.加强我院实验室废气、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保障人体健康,是学院管理中的一件重要工作,各部门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加强对师生员工教育。

2.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将能在环境和动植物体内累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影响的五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列于表1,危害较次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列于表2,化学实验废气因气量小而未在表中列出。

 

 

 

表1   工业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序号

有害物名称

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

1

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0.05(按Hg计)

2

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0.1(按Cd计)

3

六价铬化合物

0.5(按Cr6+计)

4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0.5(按As计)

5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1.0(按Pb计)

 

表2    工业废水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有害物或项目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PH值

6--9

2

悬浮物(水力排灰、洗煤水、尾矿水等)

500毫克/升

3

生化需氧量(5天20℃)

60毫克/升

4

化学耗氧量(重铬酸钾法)

100毫克/升

5

硫化物

1毫克/升

6

挥发性酚

0.5毫克/升

7

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

0.5毫克/升

8

有机磷

0.5毫克/升

9

石油类

10毫克/升

10

铜及其化合物

1毫克/升(按Cu计)

11

锌及其化合物

5毫克/升(按Zn计)

12

氟的无机化合物

10毫克/升(按F计)

13

硝基苯类

5毫克/升

14

苯胺类

3毫克/升

 

    九、危险品的检查制度:

    1.保管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危险品储存情况及数量,并做好记录;

    2.由学院指定部门每月对存有危险品的地方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实训中心整改,并在整改后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