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落实豫工贸院评字[2008]45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评建工作安排,经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近期组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有关精神法规文件的考试(附表)。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文件复习,迎接考试。
附表: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8月1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
9月22日 |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16号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
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
学院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