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是院长了解学生. 了解教职工. 理解学校的窗口, 是民主办学的重要渠道. 为使院长信箱在沟通师生与院长信息联系. 提高民主办学水平方面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院长信箱受理信息的范围
凡我院师生都可通过院长信箱向院长反映与学院发展和学生切身适宜相关的各种信息。具体信息受理范围包括:关于学院改革和发展的建议和意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有关学校管理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干部作风、教师教风和管理服务人员作风的建议和意见;对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对学院为师生提供各种服务的质量、效率的建议和意见等等。院长信箱不受理违法的、反动的、不健康的、庸俗的、无聊的、无根据的以及超出院长职责、权利而要求院长受理的各种信息。
二、院长信箱地址
学院设立两个文本信箱:学院收发室门口和行政楼门口.
一个电子信箱:hngmbgs@163.com
三、院长信箱的管理部门
院长信箱的信息由院长直接受理,同时授权院长办公室指派专人管理院长信箱。师生通过院长信箱向院长反映的信息一律由院长本人或院长信使负责我处理。
四、院长信箱的信息处理方式
对于师生反映的每一条信息, 院长原则上都予以解答。对需要反馈的信息和需要回答的问题, 由院长委托院长信使给予反馈、 回答。院长信箱反馈、回答的方式是: 一是直接反馈给师生本人; 二是通过电子邮箱恢复反馈; 三是通过校园主页予以集中公开回答; 四是通过校务公开反馈。需各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限调查解决问题,处理解决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院长办公室, 由院长办公室统一按上述方式反馈、回答。
五、院长信箱的信息处理时限
文本信箱由院长信使每周一次; 电子信箱由院长和院长信使每天上午9:00.下午6:00前各收阅一次。对于师生反映的信息,能及时反馈、回答的问题给予及时反馈、回答。不能及时反馈、回答的问题,一般情况下, 3天内予以反馈、回答。特殊情况下,一周内给予反馈、回答。
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同时,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自己的信息沟通渠道,主动、及时、高效地为师生服务, 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上交矛盾和问题。
六、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