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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学院大事记制度

发布日期:2013-08-1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规范学院大事记工作,真实地记录学院的发展经历,从而便于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及归档,特制定《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大事记制度》。
一、建立办法
1.《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大事记》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汇总、整理、印发、每年初将上年的大事记整理后交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同时交档案室归档。
2.各部门除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外,每月25日定期向党政办报送一次。
二、内容及填报部门
1.中央、省、市各部门负责人来检查、视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及院领导在校内参加的各项重要活动(党政办及有关部门)。
2.有重要意义的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室会议及学院召开的全院性重要会议的名称、议程、决议事项、时间地点、组要人员(党政办)。
3.校外有关单位在我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大型学术交流活动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科研处、教务处及有关部门)。
4.学院组织机构的建立、变动、撤消及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情况(人事处、组织部)。
5.学院临时机构的设置、名称、任务、主要成员名称、撤消时间(人事处、组织部)。
6.院工会、团委、学生会的重大活动情况(工会、团委、学生工作部)。
7.学院发生重大事件的经过、主要问题、时间、处理结果及反映(党政办及有关部门)。
8.每年招生、毕业分配情况及教师出国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招就办、教务处、科研处事处、人事处)
10.各专业重要课题研究、论著的名称、主要人员、时间及鉴定情况(各系、部、处)
11.重要基建项目的投资金额,开工和竣工时间、验收使用情况(国资处)。
12.各部门(工厂)获得市级以上的先进集体的时间、名称(各部门)。
13.其他有必要列入大事记的事项(党政办)。
三、要求
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名单抱党政办, 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党政办。
2.大事记内容力求语言简练, 事实清楚, 表达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