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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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郑州航空港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柳敬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配备专职司机等问题。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柳敬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娱乐活动,费用由私营企业支付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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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违犯党纪如何处理,其成员受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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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的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对一般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予以改组或解散。 党组织受到改组处理时,担任该党组织机构成员的,除了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具体应当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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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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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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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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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7年1月,中央纪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主动强化自我约束,为规范监督执纪权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党 |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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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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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对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行为列出负面清单,目的是严格规范党员言论,以严格的纪律处分规定保障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决策、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和国家领导人威信,维护英雄模范形象,坚决反对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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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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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可区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这三者的区分如下—— (一)直接责任者 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职责范围内”,主要是指依照其法定职务或者组织交办的应当承担的具体工作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职责”一般表现为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如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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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行为所获的利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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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利益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相关指导性案例,在追究党纪责任时,处置涉案财物的主要方式为“收缴”和“责令退赔”;在追究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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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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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在纪律审查中,对党员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区别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开除党籍: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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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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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这种情形是指被审查党员在组织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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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违纪、集体违纪应该如何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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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共同违纪主要是指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 为首者,主要是指在共同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党员。除非《条例》另有规定,对为首者,从重处分。 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教唆,主要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违纪,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实施违纪的故意。教唆他人违纪的,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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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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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纪律审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强迫他人违纪”,是指在被强迫的党员没有违纪主观故意情况下,违背其意志,采取胁迫等手段迫使其违纪的情形。 “唆使他人违纪”,是指教唆、挑动、指使其他党员违纪的情形。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这就是通常所说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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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中的“主动交代”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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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里所称的主动交代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包括主动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也包括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问题。 二是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这里的“问题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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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责任追究对象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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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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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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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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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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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202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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