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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

发布者:  时间:2021-03-23 00:00:00  浏览: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学联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印发< 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7〕9号)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制订了《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试行)》,以供二级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参考使用。
    一、大会简介
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院学代会”)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院同学通过院学代会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与监督。院学代会的职权包括:制定或修订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代会常设机构;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代会的代表;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讨论和决定应由院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院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坚决避免长期不召开或不定期召开的现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设机构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院党总支审议批复后,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级学院学代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院学生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院学代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审核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后确定。院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总支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
    二、操作流程
   (一)筹备院学代会
院学代会应于召开前至少一个月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包括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
    1.主席团召集学院学代会
由学院团总支指导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研究,根据学院党总支的初步意见。院学生会主席团组织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并审议通过以下文件:
   (1)学院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产生办法;
   (2)提案调研工作方案;
   (3)学院学代会拟召开时间。
   (4)需要确定的其他文件。
    2.筹备宣传
院学生会向各年级通知部署筹备院学代会相关事宜,筹备工作组面向全院师生进行院学代会筹备工作宣传,及时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具体内容应包括:
   (1)会议时间等基本信息;
   (2)学院学代会代表推选要求;
   (3)主席团候选人推选要求;
   (4)提案调研工作要求等。
    3.工作报告准备
    筹备工作组起草院学生会工作报告,报告不超过3000字,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4.代表推选
    院学生会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推荐代表人选,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资格,经一定范围内公示,填写代表登记表(附件5)后上报代表资格审委员会。
    注意: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
    5.代表资格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推选产生的代表进行产生程序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代表名单并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收集提案
代表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整理后汇总至提案工作委员会。
    7.推选委员(常任代表)侯选人
各院学生会从代表中推选产生委员(常任代表)候选人。
    注意:
   (1)委员(常任代表)候选人应从正式代表中推选产生,可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本院推选的校学代会代表会议等方式推荐产生。其中,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2)各院推荐候选人数应多于本院应当选委员(常任代表)数。
    8.形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
   (1)结合各院实际情况,发布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2)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由学院团总支组织考察后,形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
    注意:委员与候选人均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形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1)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交由学院党总支确定;
   (2)根据候选人产生办法,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期3天以上),无异议后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10.完善提案
各院学生会可召开院提案座谈会,指导提出提案的代表通过补充调研等方式完善提案,汇总报提案工作委员会。
    11.准备提案调研工作报告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形成提案调研工作报告。
    12.其他主要文件准备
根据院学代会实际需要,准备筹备工作报告;议程草案;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院学代会主席团名单草案;院学代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草案;选举监票人等名单草案;拟由院学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等各种需要文件。
   (二)请示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
    院学生会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总支递交有关正式召开院学代会的请示(附件1),请示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附件6)以及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经学院党总支批复同意,院学生会须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递交有关正式召开院学代会的请示(附件2)。
    注意:批复须为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建议批复内容提及:同意**年**月召开**学院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同意**学院学生会提出的会议主要任务及议程;同意**学院学生会提出的代表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同意**学院学生会提出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主席团成员、主席候选人名单)。
    校学生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二级学院学生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如有修改,校学生会应反馈修改意见至相关联系人;如无修改,校学生会应书面批复同意召开院学代会。
    收到学院党总支委和校学生会批复后方可召开院学代会。
   (三)召开院学代会
    院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院学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订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院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
    1.预备会议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预备会议议程。
    2.院学代会主席团会议
    召开院学代会主席团会议,内容应包括:
   (1)通过院学代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草案;
   (2)审议提出拟由院学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
    3.院学代会全体会议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全体会议议程。
   (四)结果报告
    院学代会闭幕后,经学院团总支审核,向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报告大会召开情况和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名单,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经学院党总支批准,院学生会须将选举结果报校学生会备案(附件3)。

    附件1:关于召开〈学院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附件2:关于召开〈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附件3:关于〈学院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情况的报告
    附件4:提案征集要求
    附件5:〈学院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6:〈学院全称〉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


共青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