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豫粮〔2018〕12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推荐评选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聘用教师。优秀教师在本院专任教师中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在专任教师以外其他人员(包含辅导员)中评选;重点评选表彰在一线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二)“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履行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形象,在师生员工中享有较高威望,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重点考虑拟推荐人选近二年在以上方面的实绩。
三、推荐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连续两年被所在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连续两年被所在学校评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评选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严格考核,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单位在推荐对象时,要根据以上条件和要求,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推荐上报。名额分配为学院七系一部各推荐4名(优秀教师3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各行政单位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要认真考察评选对象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对于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严格落实评选条件,严肃执行评选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报送材料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照条件,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确定后,一是要形成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系部推荐参会人员组成情况、资格审查、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等);二是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情况填写《推荐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名单》(附件1),打印后盖章上交人力资源处。
(二)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应填写《河南省粮食局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填写《河南省粮食局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推荐表(附件3),并上报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请各单位务于8月30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各类材料上报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及电话:胡彬彬 13903860566
电子邮箱:916710039@qq.com
附件1:推荐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名单
附件2:河南省粮食局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3:河南省粮食局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