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学院2009—2010学年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上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通知》(教办高[2010]195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院2009-2010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本教学年度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选派得力人员进行数据的采集与录入;
二、 数据录入人员要认真阅读数据录入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录入数据,不能对数据平台的数据格式进行更改,不得随意改变录入字号;
三、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对上报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四、各部门于2010年9月29日前将所有数据以电子版形式报评建办汇总;
五、 “下发表格”从院网站(www.hngm.cn)“行政管理”菜单下的“评建办公室”一栏的“评建动态”中下载。
评建办
二00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