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通知》(教办高[2008]16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院2008-2009教学年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本教学年度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选派得力人员进行数据的采集与录入。
二. 数据录入人员要认真阅读数据录入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录入数据,不能对数据平台的数据格式进行更改,不得随意改变录入字号。
三. 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对上报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四. 于2009年9月22日前将所有数据以电子版和纸质(纸质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形式报评建办汇总。
五. 电子版“下发表格”从我院网站(www.hngm.cn)“行政管理”栏目下的“评建办公室”栏目中下载。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