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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发布时间:2009-04-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河北: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09-5-22 10:41:10

   为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河北省新近出台新的户籍管理政策,明确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今年河北高校毕业生首次突破30万人,加上外省返回和去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总数高达4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毕业未满3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于择业前在设区城市市区办理落户手续。(记者 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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