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学院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同学须进行信息采集

作者:    发布日期:2010-11-25    浏览次数:

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须知

1、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只针对已持有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持证人员不予办理。

持证人员请登录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持网上打印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和填表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原件到发证机关或其办事大厅确认。

2、相关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3、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内容,均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基本信息”内容进行配置,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各项内容。所填信息,准确可靠,无任何虚假信息,否则自愿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结果。

网上填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人员基础信息】—证件号码:如您现在持有的二代身份证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信息(15位身份证号)不一致,请持网上打印好的表格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发证机关或其办事大厅确认更新。

——接受短信状态:如您不介意接受财政部门所发信息,请选择 同意接受

——联系地址:请按身份证内容填写

二、【工作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请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单位,可不填写。

三、【全日/非全日制教育情况】—在职最高学位:请填写目前最高学历(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填写目前已取得最高学历证书(含高中、中专)。

四、【会计相关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如您只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请选择“无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类型:无。

五、【会计专业、珠算信息】—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此项内容为系统默认,不用修改。

附:填写样表

\

上一篇
下一篇